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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延胡索酸泰妙菌素和VOCs治理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作者:威远药业 发表于:2019-06-03 浏览次数: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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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延胡索酸泰妙菌素和VOCs治理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延胡索酸泰妙菌素和VOCs治理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延胡索酸泰妙菌素和VOCs治理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为广泛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概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延胡索酸泰妙菌素和VOCs治理改建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38°00'52.55",东经114°43'13.23"。

5)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1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61.5万元,占总投资的16.7%。

6)建设内容:①延胡索酸泰妙菌素改建:对在建工程“新型兽药和医药中间体项目”进行改造,充分利用其现有反应釜、离心机等设备并增加部分辅助设备,通过设备的添平补齐,实现新型兽药和医药中间体生产线改造成延胡索酸泰妙菌素生产线,改造完成后该线延胡索酸泰妙菌素生产能力450t/a,原“新型兽药和医药中间体项目”品种不再生产(设计产能460t/a);同时通过对甲基苯磺酰氯回收等工艺优化,DCS远程控制、精确计量等自动化技术改造,降低能耗、溶媒消耗和三废产生量,并使产品质量满足欧洲药典和美国药典标准。②VOCs治理工程:通过全面收集全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减少排放的目的。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三班三运转,年生产时间7200小时。

8)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建设期3个月,预计2019年7月底建成投产。

2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送VOCs处理单元——“生物洗涤+两级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冷凝”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医药制造业排放限值。粉碎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旋风分离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甲基苯磺酰氯生产产生的HCl经两级碱洗塔吸收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采取相应措施后,由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处置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因此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二、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延胡索酸泰妙菌素和VOCs治理改建项目位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厂区内,不在城市建成区及规划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国及河北省主体功能区划、京津冀战略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业园区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建设内容符合当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相关文件要求,清洁生产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项目不位于河北省生态红线范围内),满足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要求;项目采取了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并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可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可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废水达标后排污园区污水处理厂;在采取源头控制、严格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污染监控和风险事故应急响应的防控措施基础上,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通过采取工程提出的各项噪声控制措施,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收水平。根据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反馈的公众参与查结果,无公众反对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综上,本评价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

1、建设单位: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静强

联系电话:0311-68018882

2、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311-83033190     电子邮箱:520067603@qq.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中心T3座5层

邮编:050051

3、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9日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1、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

2、纸质报告书获取途径: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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